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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朝阳区辖内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及环卫设施运行维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区属事业单位,下辖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关、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清洁车辆场,共9家单位。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94,545.6943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3,413.0418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7.6211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5.03145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5,584.8151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95%;经营收入7,795.4341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4.03%;其他收入32.7924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6,615.620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93.4552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43%;项目支出 144,426.7314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39%; 经营支出7,795.4341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4.18%。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30.073411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58,759.556479万元, 增幅43.64%,本年支出增加53,190.367316万元,增幅39.87%。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699.7732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22.5669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8.0557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1.7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0%;节能环保支出477.9114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城乡社区支出167,397.4890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干部活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22.5669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5669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22.5669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5669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8,648.055741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65.315741 万元,增长42.1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6,584.0670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1.327041万元,增长8.2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残疾人事业”2018年度决算15.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900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2,048.0887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48.088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 2,151.7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2,151.7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 477.91148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7.911482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2018年度决算477.91148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7.9114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锅炉低氮改造、朝阳区政府基本建设专项投资-一清场大车间改造工程。

    6、“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 167,397.4890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171.152808万元,下降2.43%。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度决算167,397.4890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171.152808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以及作业运行经费、作业车辆及设备采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公厕改造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4,393.45527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9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52.17313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800000万元增加715.37313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7.300000万元减少27.3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752.1731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500000万元增加742.673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752.1731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500000万元增加742.673138万元,主要原因:为提高环卫作业能力及水平,根据作业需要增加作业车辆,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05辆(含作业车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572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均为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58.959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943.5369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68.5940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46.8287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60,839.983849万元,其中:汽车1,956辆,98,652.985597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1,657.48441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汇总)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9个,预算批复财政拨款共计141845.57万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138079.64万元。

    1、垃圾楼改造—市下划:随着朝阳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进步,对环卫作业工作量不断加大、作业质量要求不断提高,通过升级改造原有垃圾楼设备,在达到更好的为居民提供垃圾清运服务的同时,满足环保要求,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升了环卫中心的作业质量。

    2、车辆及设备采购:在工作业务量不出现大幅波动的前提下,保障了居民生活、社会运转稳定,使朝阳区垃圾清运、粪便抽运处理、道路清扫工作正常运行,道路清扫保洁车辆数、机械化保洁清扫指标逐步达到市里十三五规划要求,提升新能源电动车占比,提高车辆整体平均技术等级水平,降低了污染物排放。

    3、垃圾楼设备升级改造:随着朝阳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进步,对环卫作业工作量不断加大、作业质量要求不断提高,通过升级改造原有垃圾楼设备,在达到更好的为居民提供垃圾清运服务的同时,满足环保要求,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升环卫中心的作业质量。

    4、干路人工作业:在坚持节能环保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作业工艺及水平,减少能源消耗,打造绿色环卫,满足我区创建文明城区要求,实施清扫无死角、全覆盖,全日无间断保持路面整洁,为我区居民塑造良好卫生条件,提升我区环境卫生文明水平。

    5、果皮箱购置更新:有效助力环境卫生保障任务,改善了背街小巷、重点道路等城市居民的出行环境,有力保障朝阳环境整洁优美,为我区道路保洁作业质量的良好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6、早餐工程:通过为职工提供免费的早餐,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增强职工的归属感,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业务工作的高效开展。

    7、公共事务协管经费(一队):保持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8、公共事务协管经费(二队):完成了2018年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人员支出,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提供保障。

    9、公共事务协管经费(三队):培养服务于一线的保洁人员,检查人员,保证编外职工工资,保险,公积金的及时支付。增加编外职工的职业认同感。

    10、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四队):进一步改造环卫工作机制,加快城市环卫整洁和市场化步伐,促进环卫事业发展,提高清扫保洁水平,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11、公共事务协管经费(一场):按时足额发放编外人员工资,保证朝阳区南半部分垃圾清运工作的正常运行,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12、公共事务协管经费(二场):贯彻落实垃圾楼运行管理规范,提高垃圾楼和垃圾清运作业质量,保持设备设施良好运行,保持垃圾日清日洁。提升朝阳区垃圾楼收集和垃圾清运整体服务水平。

    13、公共事务协管经费(三场):保证按时按月准确发放临时工工资,保障临时工工作稳定。

    14、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四场):确保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时正确发放,在辖区内开展人工、机械清扫保洁作业,保证作业质量。

    15、公厕运行维护费—市下划:贯彻落实公共卫生间运行管理规范,提高公共卫生间作业质量,保持设备设施良好运行,如厕环境干净整洁。提升朝阳区公厕整体服务水平。

    16、公厕运行维护费:贯彻落实公共卫生间运行管理规范,提高公共卫生间作业质量,保持设备设施良好运行,如厕环境干净整洁。提升朝阳区公厕整体服务水平。

    17、垃圾楼运行维护费(一场):圆满完成垃圾清运工作,保证了朝阳区南半部分环境的整洁卫生。

    18、垃圾楼运行维护费(二场):贯彻落实垃圾楼运行管理规范,提高垃圾楼作业质量,保持设备设施良好运行,保持楼内环境干净整洁。提升朝阳区垃圾楼整体服务水平。

    19、垃圾清运费(一场):圆满完成垃圾清运工作,保证了朝阳区南半部分环境的整洁卫生。

    20、垃圾清运费(二场):贯彻落实垃圾清运运行管理规范,提高垃圾清运作业质量,保持清运车辆良好运行,保持车体干净整洁。提升朝阳区垃圾清运整体服务水平。

    21、餐厨垃圾清运(一场):及时快速清运餐厨垃圾,保障朝阳区南半部分的餐厨垃圾清运率,保证环境整洁卫生。

    22、餐厨垃圾清运(二场):贯彻落实垃圾清运运行管理规范,提高餐厨垃圾清运作业质量,保持清运车辆良好运行,保持车体干净整洁。提升朝阳区垃圾清运整体服务水平。

    23、粪便清运经费:保证粪便清运及时,保障市民正常如厕,确保2018年全年粪便清运正常运行。

    24、粪便处理站运行经费:保证了严格按照二级处理标准进行粪便处理。

    25、污水处理经费:保障污水处理工作。2018年未进行支出。

    26、机械作业专项经费:道路机械作业面积13853872.15平方米,保障了路面、路牙下无垃圾污物,并24小时对车行道进行机械清扫保洁作业,保障2018年全年机械作业持续运行。

    27、冲刷作业经费: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机械冲刷作业,降低了车行道尘土残存量指标。

    28、洗地作业经费:在夏季以及冬季(地表气温3摄氏度以上时),开展洗地保洁作业,减少路面浮土。

    29、租金:确保员工正常办公;确保所有作业车辆安全停放,保障车辆安全有效开展机械清扫保洁作业。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金额0.000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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